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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20170321入职南京一家公司与其签的劳动合同。工作地点是在合肥,所以通过代缴在合肥给我买的五险一金。目前我是哺乳期,哺乳期时间到8月28日。我的工资2022年纳税是81458,月均工资6700左右但是社保是按照4000多缴纳的,公积金就更过分了一个月103块钱。导致我的生育津贴少了1.6万左右。我现在找公司要他们不给,请问我可以要,然后按照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他们N+1赔偿,并且按照实际补足我的社保公积金吗。

劳动争议安徽省-合肥市2024-07-11 20:41:49199*****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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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61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建议仲裁要回少缴纳部分社保
    回复于 2024-07-11 21:18:21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75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都给你交了,只是交的基数少这个不能作为解除,只能去投诉举报
    回复于 2024-07-11 21:51:3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78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7-11 22:21:18 咨询他
  • 赵代川律师
    月帮助192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可以,整理好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即可。
    回复于 2024-07-11 22:49:1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30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7-12 18:04:4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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