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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购置的期房,合同写着2023年12月31日交付,但合同里面有宽限180天,但到了宽限期时间(2024年6月24日)开发商还是无法交付房子再次延迟至2024年7月15日交付,(该项目虽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但实 际已满足使用功能及质量安全,完全符合政策要求及入住使用要求,为满足客户装修需求, 现安排分期交付,交付手续办理时会同步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及《房屋质量保证书》至 业主。这是开发商给的答复,也就是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就先交付)。然后最最最主要的是开发商从2021年开盘时就一直到处广告宣传2024年9月1日有自配的学校,但目前学校还未建设,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能否起诉开发商。

房产纠纷广东省-汕头市2024-07-30 10:47:2513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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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4-07-30 11:17:1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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