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车间受伤,左眼眉尾到眼皮,一个三四厘米的伤口,缝了六针,前期自掏费用。现在伤好了,公司不给报销补贴,啥都没有。现在我伤口位置在脸上看着很明显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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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代川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内容,因工伤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你描述的情况属于工伤范畴,因此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你所在的公司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那么你因工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是,如果你的公司没有参加工伤保险,那么理论上你应当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1. **了解工伤保险**:首先,确认你的公司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果参加了,你可以要求公司为你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没有参加,你可以向公司索要工伤赔偿。 2. **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你还没有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 3. **医疗费用报销**:一旦工伤认定成立,你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你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4. **协商解决**:如果公司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费用,你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支付你的医疗费用和必要的补贴。 5.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无效,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费用。 6. **留存证据**:在整个过程中,务必保留所有与工伤事故相关的证据,包括医疗记录、发票、工伤认定书等,这些都将成为你维权的重要依据。回复于 2024-08-15 11:16:47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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