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劳动仲裁起诉总公司拖欠工资、违法解雇和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并同时起诉分公司存在混同用工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劳动仲裁开庭当天,总公司未到庭参加仲裁,在劳动仲裁员的调解下,和分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撤销仲裁书上写明同意撤销对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劳动仲裁,但是调解协议书上只写了分公司同意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同时接受调解(调解协议上也只有我的签字和分公司公章、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那我是否保留了向法院起诉总公司违法解除并要求其支付违法解除金和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的权利?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4-08-22 18:07:31136*****441

分享

律师回复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694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总公司和分公司是一体的.和分公司签订调解书后再去找总公司维权难度比较大。
    回复于 2024-08-22 18:30:2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8-23 11:29:3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8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可以,按调解协议约定履行,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8-23 22:32:22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