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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一家公司任职满四年了,第一年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第二年公司从集团分离,单位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又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今年到期了,单位要求续签合同,但是在劳动合同里要求了很多免责条款,明确提出,双方符合依法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如乙方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乙方应在原劳动合同到期30日前,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未书面提出申请的,视为乙方放弃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的合同只让签名,不让写合同日期,这是否符合劳动法?

劳动争议山东省-聊城市2024-08-30 18:18:1919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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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694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不符合,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8-30 18:30:3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8-30 18:47:0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8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双方约定可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8-31 12:45: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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