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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离职,存在同工不同酬的问题,本人岗位是属于部门助理员,上一任是行政干部三级待遇,我就什么都没有,相当于行政文员,工资及奖金差别好大。跟现有的其他部门助理工资相差大,这种可以劳动仲裁吗?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吗?

劳动争议广东省-广州市2024-10-09 22:56:4017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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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180
    贵州优科律师事务所
    这需要看你与公司约定,以及制定的制度来确定你的报酬。
    回复于 2024-10-09 23:04:40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10-09 23:07:18

      这个我要怎么去判断呢?因为是被逼离职的,我这边想要争取最大的利益

  • 缪春艳律师
    月帮助51
    云南创泰律师事务所
    你好,主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回复于 2024-10-09 23:35:25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10-09 23:39:58

      那我是需要把合同发给你看吗?看能不能争取利益?

    • 律师回复: 2024-10-09 23:41:58

      图文需要一对一咨询,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10-10 11:31: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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