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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21年9月22日开始在这个家公司上班,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今年9月22日第二份合同到期,公司没有找我续签新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我仍以原条件继续上班。 现在公司要从市南区搬迁到高新区,公司给配个公车要我开车上下班,由于距离实在太远我不同意。鉴于以上我是否可以随时从公司离职,不用提前1个月通知,并且要求公司支付2倍工资差价和N个月的补偿?

劳动争议山东省-青岛市2024-11-25 20:40:57185*****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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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476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要双倍工资差额,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回复于 2024-11-25 20:48:0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236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提前通知。因此,由于公司搬迁导致上班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且你不同意公司提供的公车安排,你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至于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两倍工资差价和N个月补偿的要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详细解答。
    回复于 2024-11-25 21:23: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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