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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的舅舅有一辆小车登记在我名下,去年11月份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醉驾+逆向行驶,我舅舅超速,事故造成对方骨折我方轻伤,交警判定对方主责我方次责,保险进行了理赔,但因为对方索要更多被保险公司拒绝,对方请人引导我舅舅签署了一份危险驾驶谅解书(书面上故意避开醉驾和逆向行驶),现在对方以这一份谅解书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索赔20多万,请问我作为车主是否需要担责?另外,在正式开庭前,我能否把小车转回我舅舅的名下?万分感谢!

交通事故湖北省-武汉市2024-11-28 18:41:2015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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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2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11-28 18:44:2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57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作为车主,你的责任取决于车辆的实际控制情况。如果车辆已交付给你舅舅使用,你通常不需要担责。在开庭前转移车辆所有权可能会影响案件审理,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影响责任判定。
    回复于 2024-11-28 18:50:43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524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不需要,你尽到必要注意义务的由驾驶人承担。
    回复于 2024-11-28 19:02: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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