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员工的工作场所搬迁至80公里外的城市(从广州搬迁到肇庆),原工作场所的岗位已经不存在,员工不愿意去肇庆。公司给出的方案:不主动辞退员工,每月给他发广州最低薪资,员工不用干实际的工作。请问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广东省-惠州市2025-01-02 20:05:09187*****350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54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不符合规定。公司应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若协商不成,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1-02 20:07:40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5-01-02 20:17:54

      如果该方案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话,员工可以不接受该方案。员工主动要求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不愿意补偿,员工申请与公司进行劳动仲裁,能够仲裁成功吗?目前有收集到劳动合同、近一年的银行流水、近半年的考勤记录、广州工作场所的图片。该员工在该公司已经工作17年,1965年10月出生,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6000多一点。

    • 律师回复: 2025-01-02 23:20:29

      公司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可以仲裁的哦

  • 王紫娟律师
    月帮助9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1-02 20:12:15 咨询他
  • 陈华律师
    月帮助72
    江苏首维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1-03 11:59:1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1-03 12:22:20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