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作合同法的规则,用人单位与劳作者树立劳作联系的,是需求签定劳作合同的,而用人单位在劳作合同中能够增加一些保密条款或许竞业约束条款,那么竞业禁止协议与保密协议怎样区分?下面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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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协议与保密协议怎么区分
保密协议和竞业约束协议有如下差异:
1、保密责任一般是法令的直接规则或劳作合同的随附责任,严厉来讲,不论劳作者是否签定保密协议,劳作者均有保存
企业商业秘密的责任。而竞业约束是根据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的约好发生,没有约好的,无须承当竞业约束责任。
2、保密责任要求保密者不得走漏商业秘密,偏重的是不能“说”,竞业约束责任要求劳作者不能到竞赛单位任职或自营竞赛事务,偏重的是不能“做”。
3、保密责任劳作者承当的责任仅限于保密,并不约束劳作者的工作权,而竞业约束责任不仅仅约束劳作者泄密,还约束劳作者的工作。
4、保密责任一般期限较长,只需商业秘密存在,劳作者的保密责任就存在,而竞业约束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越两年。
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能够在劳作合同中约好保存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常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责任的劳作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作合同或许保密协议中与劳作者约好竞业约束条款,并约好在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后,在竞业约束期限内按月给予劳作者经济
补偿。劳作者违背竞业约束约好的,应当依照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约束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档管理人员、高档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责任的人员。竞业约束的规模、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竞业约束的约好不得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
在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后,前款规则的人员到与本单位出产或许运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事务的有竞赛联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许自己开业出产或许运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事务的竞业约束期限,不得超越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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