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是否缴纳停车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14 23:57浏览量:1875

发作交通事故后,两边当事人假如不能当场调停,交警部门一般都会扣押闯祸车辆。交警部门没有专门的停车场,一般停在收费的停车场,最后由车辆所有权人承当停车费。咱们很少有人置疑收费的合理合法性。
交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扣押闯祸车辆归于行政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备或许资产,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运用或许损毁;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补偿职责。对查封的场所、设备或许资产,行政机关能够托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许私行搬运、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形成的丢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作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当。”车辆保管费用,也便是停车费应当由交警部门承当。
故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是不必交纳停车费的。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