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作出的财产分割协议什么情况下无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19 16:11浏览量:1648
导读:离婚协议收效的条件是两边到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未处理离婚挂号的,协议中的约好对两边是没有约束力的。即便申述到法院,也会按夫妻共同产业的实践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定。
案情:
肖某(男)和王某(女)2005年1月挂号成婚。婚后肖某开办了一家公司,运营得不错,双置办了两套房产,后因肖某有婚外情被王某发现,两边签定离婚协议书,两边同意离婚,共同产业两套房子归王某一切,肖某别的付出王某补偿50万元。两边未去办离婚挂号,后肖某反悔,一向延迟不办,王某向法院申述要求离婚,并按离婚协议切割产业。
日子中常有这样的情况:夫妻两边闹离婚,两边就离婚和产业切割达成了一致意见,并自行签署了离婚协议书,但由于某些原因,一向没有去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时刻拖长了,一方等不及了,向法院申述,要求离婚并按两边签定的离婚协议切割产业,这时,这份离婚协议的效能应怎么确定呢?
解读:
这份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理由如下:
从法理视点看,离婚协议书是夫妻两边免除夫妻联系,一起处理子女抚育和产业切割的协议。离婚协议收效的条件是两边到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未处理离婚挂号的,协议中的约好对两边是没有约束力的。
从实践视点看,离婚协议中的产业切割内容,应是以两边经过协议离婚方法处理离婚的约好,这种约好往往是一方作出退让的成果,因而,不能当然适用于法院审理离婚案子,不然,会形成实质上的不公平。
离婚产业切割协议与夫妻产业约好的联系。夫妻产业约好能够作为夫妻离婚时产业处理的依据,夫妻离婚产业切割协议不能作为夫妻产业的约好,假如在夫妻产生矛盾过程中缔结夫妻产业切割协议,没有包含离婚的条件,仅仅约好了某项产业的归属,则应该确定是夫妻产业约好,两边在任何时候离婚都能够要求依据该协议切割产业。据此,法院判定驳回张男的诉求,均匀切割房子合理合法。
在此,律师提示当事人留意,假如两边仅仅是签定了离婚协议,而未处理离婚挂号。协议是无效的,即便申述到法院,也会按夫妻共同产业的实践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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