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26 16:13浏览量:436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规范
北京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工作补助金兼并核算,规范为免除或许停止劳作联系时5至30个月的本市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其间: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工伤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越五年(含五年)的,应当付出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工作补助金;缺乏五年的,每削减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越全额的90%。
工伤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或许处理退休手续的,不享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工作补助金。
天津
详细规范为本市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5至30个月。五级伤残为30个月,六级伤残为25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现已收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工作补助金的员工从头工作后旧伤复发的,用于工伤医治的费用超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工作补助金50%以上的部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付出。
上海
付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工作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规范算计为3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六级伤残的,为25个月。七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规范算计为2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八级伤残的,为15个月;九级伤残的,为10个月;十级伤残的,为5个月。
重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全市上年员工月平均薪酬为基数计发,其间五级12个月,六级10个月,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五级、六级工伤员工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以按月发给的伤残补贴为基数计发,初度收取伤残补贴的,按15年核算;现已收取了伤残补贴的应扣除已收取的月份,但扣除后付出的年限不得少于5年。七级至十级工伤员工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以全市上年员工月平均薪酬为基数计发,其间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停止或免除劳作联系时,工伤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工作补助金按全额付出;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缺乏10年的,按90%付出,以此类推,每削减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1年的,按全额的10%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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