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承继人的规模
(一) 爱人
(二) 子女,包含
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育联系的继子女
(三) 爸爸妈妈,包含生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和有抚育联系的继爸爸妈妈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二、法定承继人的承继次序
(一) 法定承继人承继次序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谓法定承继是指依照法律规则的承继人规模、承继人次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承继方法。由于这种承继中是只是在没有遗言时发作法律效力的,故又称无遗言承继,也由于法定承继人的规模只限于被承继人的亲属,所以也称为家庭承继。
我国承继的基本特征,具有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榜首,法定承继以必定的人身联系为条件,即确认法定承继人的规模、承继次序和遗产比例的根据是承继人与被承继人之间存在血缘联系、
婚姻联系和收养联系。如我国承继法第10条规则爱人各法定承继人,其根据是存在血缘联系;规则爸爸妈妈、子女、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为法定承继人,其根据是存在血缘联系:第二,法定承继中对法定承继人规模、法定承继次序、承继比例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等任何安排和公民均无权予以改动。
(二) 法定承继人的承继次序
根据我国《承继法》第10条的规则:榜首次序是:爱人、子女、爸爸妈妈:第二次序: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个祖爸爸妈妈。第12条规则: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奉养责任的,作为榜首次序承继人。承继法确认上述承继的根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承继人与被承继人的婚姻联系;(2)、承继人与被子承继人的血缘联系的亲疏远近;(3)、近亲属间共同生活亲近程度和承继人生与被承继人生前之间的扶持联系的状况,
在两个法定承继人次序之间,榜首次序人有优先权,即被承继人身后,先由榜首次序的承继人承继产业。在没有榜首次序人或许榜首次序的承继人悉数抛弃承继产业或许是被掠夺承继权的状况下由第二次序的承继人承继遗产。在处于同一次序的法定承继人中,各承继人的法律地位相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管归于何种亲属(是血亲仍是养亲或许是扶持联系的承继),均享有承继被承继人遗产的相等权利,不得彼此排挤。各承继人一起承继,除法律还有规则或承继人有约好外,应平等的取得遗产。摆放在前的承继人,不得多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