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10 01:38浏览量:1603
一原因卖房后房价疯涨卖房者不肯交给房子致买房者打了近2年官司的案子,日前经寿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卖房者寿县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按合同约好实行交给房子责任。
2010年3月,寿县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将拆迁返还给公司的几套高楼别离卖与范某某、袁某某等人,两边签订了房子买卖合同,部分合同到寿县公证处进行了公证,买房者按合同约好即时付清了购房款。因在签合同时该高楼没有建成,故其时房子无法交给。孰知,不久即遇上寿县房地产价格一路飙升,近一年时刻产品房价格由每平方米2400元涨到4000元左右。寿县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感到亏大了,便迟迟不肯将早已建好的产品房交给给买房者。卖房者决议用法令保护自己的权力,所以申述到法院。
法院审理以为:依法建立的合同,受法令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当事人应当遵从诚笃信用原则,依照约好全面实行自己的责任。范某某、袁某某等人与寿县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产品房买卖合同,系两边当事人的实在意思表明,合法有用。寿县某实业有限公司未能依照合同约好的期限实行交房责任,事实清楚,依据充沛,应当为此承当相应民事责任。故判定寿县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按合同约好交给所卖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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