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适用于遗嘱继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08 00:40浏览量:724

李某有一子两女,其间儿子甲1989年逝世,其时甲有一女乙尚幼。不久,
李某也患病不起,遂亲笔立下遗言,其所有的4间房子及存款1000元由两个女儿丙 、丁承继。后李某逝世,丙、丁切割了李某房产和存款。李某的儿媳戊提出李某生前所作遗言无效,她和乙均有权承继房产和存款。李某所作的遗言。
A.具有法律效力,丙、丁应承继切割遗产;乙、戊无权切割遗产
B.无效,应按法定承继从头切割遗产,甲应承继的遗产比例由乙、戊承继
C.部分无效,应给乙保存应承继比例,然后再按遗言承继切割遗产
D.无效,但戊无权切割遗产,应由乙代甲承继遗产
答案:CD
1.本题中存在遗言,且遗言中底子没有甲的比例,为什么乙能够代位承继呢.?
2.法定承继人中无论是榜首次序仍是第二次序,底子无规则外孙子女能够作为法定承继人,
为什么能够适用《承继法》第十九条 遗言应当对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承继人保存必
要的遗产比例。
1、李某立下遗言前,乙已依据代为承继的准则成为了李某的榜首顺位法定承继人(由于乙其实是代表甲进行的承继)。
2、李某此刻立下遗言,就必须考虑到法定承继人乙的利益,给她保存必要的遗产比例,不然遗言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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