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28 20:06浏览量:1640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153条的规则,当事人超越诉讼时效申述的,人民法院虽会受理,但受理后查明无间断、间断、延伸事由的,判定驳回其诉讼恳求。
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榜首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恳求维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民法通则》第136条第l项规则身体遭到损害要求补偿的,诉讼时效期问为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履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定见(试行)》第l68条规则,人身损害补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损害显着的,从受损害之日起算;损害其时未曾发现,后经查看确诊并能证明是由损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在路途交通事故索赔实务中,诉讼时效应当依据以下状况承认:
(1)关于因交通事故形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丢失,例如车辆丢失,车载货品丢失等,诉讼时效为两年。
(2)关于因交通事故形成的显着的人身损害,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自发作交通事故之日起核算一年。但是在一年内未医治完结或许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则,“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终六个月内因不行抗力或许其他妨碍不能行使恳求权的,诉讼时效间断。从间断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持续核算。”即从医治完结之Et或许定残之日起,持续核算剩下的六个月。本书以为仍在医治以及尚不决残的即应归于《民法通则》第l39条中规则的“其他妨碍不能行使恳求权”。
(3)关于因交通事故形成的隐性损害,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害导致肢体肌肉萎
(4)关于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分调停未能达到调停协议的诉讼时效从收到调停完结书之日起依照丢失的不同性质核算;关于达到调停协议后或许两边自行洽谈达到协议后逾期不实行的,诉讼时效依照调停协议承认的实行期满之日起核算。
(5)经公安交通管理部分调停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呈现与路途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能够就医治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申述,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许自医疗部分、判定组织承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之间的联系之日起。以上介绍了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但咱们依然主张在路途交通事故索赔过程中,尽早申述,切不行磨蹭延误,不然不仅是有或许超越诉讼时效,并且交通事故案子中的当事人具有流动性大的特色,推迟申述的机遇极有或许给对方当事人带来逃逸、藏匿产业的时刻,给诉讼和履行形成困难,乃至呈现判定今后找不到对方或许找到对方但现已没有产业可供履行的状况。所以,发作交通事故后,一定要赶快申述,肯定不行延迟。
注:缩、肝脾肾损伤引发迟延性出血等,诉讼时效自隐性损害被确诊之日或许经有关部分判定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联系时核算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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