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医疗纠纷的特色包含频发性、复杂性、社会性、利益性等,因为服刑人员自身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其片面上也要求有必定的经济
补偿。关于监狱
医疗纠纷的特色具体内容请阅览下文。。
频发性。据统计,社会
医疗机构医疗纠纷以每年10%~20%的速度递加。据统计,全国有76.3%的医院呈现过病犯及家族殴伤、要挟、谩骂
医务人员的现象;63.1%医院发作过因病犯对医治成果不满意,攻击要挟院长的状况;70.67%的医院呈现过病犯及家族在治疗完毕后回绝出院,且不交住院费用的现象;1.8%的医院发作过因病人逝世,病犯家族在医院摆花圈、设灵堂等现象。监狱医院的医疗纠纷也一再发作,有呈现过围堵作业区、挂横幅、喧嚷、要挟等景象。
复杂性。在医疗纠纷的处理过程中,不只有医务人员和病犯及家族的参加,有时还有新闻媒体、医疗判定单位、检察院参加,这无疑增加了医疗纠纷处理的难度,使其变得愈加复杂化。假如处理不妥,将极大影响监狱正常的作业次序,有或许严重影响监狱作为国家机关的形象。
社会性。在当前发起构建社会主义调和社会的大局势下,监狱医院也相继提出了建造新式的调和医院。一旦发作医疗纠纷,为防止在社会上发作消极影响,即便监狱、医院没有显着的差错,也往往采纳调停的方法以求排难解纷,监狱通常会以困难补助的方式给予罪犯或罪犯家族必定的经济补偿。这无形中助长了一些不正之风,使有些人以为只需闹一闹,金钱就来到,形成了恶性循环。
利益性。就现在而言,一方面,监狱医院仍便是处于吃大锅饭状况,常常会呈现作业上相互合作欠佳、相互扯皮推诿现象,使抱病犯的利益没有得到充沛的尊重和维护,直接导致医患对立的发作;另一方面,若监狱在法律及诊治过程中客观上存在差错,因为服刑人员自身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其片面上也要求有必定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