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妥公司理赔的一般程序如下:
第一步:立案查验。
稳妥人接到出险告诉后,先编号立案,然后派员对现场进行查勘,做原始记录,包含:产业遭受丢失的实际状况以及施救收拾状况等。
第二步:检查单证,审阅职责。
1. 先确认稳妥单是否有用,有无现已免除或失效的状况,若从前失效的,在出险之时是否已主动复效。
2. 被稳妥人或受益人供给的索赔单证是否完全、实在。
3. 审阅稳妥权益,具体来说,便是检查被稳妥人或受益人是否具有稳妥权益。
4. 审阅投保人或被稳妥人有无违背奉告职责或告诉职责的行为。
5. 审阅出险时刻是否在稳妥有用期内。
6. 若稳妥合同约好了承保区域的,则还要审阅出险地址是否处于所约好承保的区域之内。
7. 审阅出险事端是否归于稳妥单承保的稳妥事端,是否由其形成稳妥标的的丢失。
8. 审阅被稳妥人是否违背了稳妥合同约好的确保条款。
9. 审阅赔案中是否存在第三者应当承当的
补偿职责,索赔的被稳妥人是否向第三人行使了索赔权或向第三职责者施行了索赔手续,是否从第三职责人处获取了补偿。 假如经审阅后,认定要赔付的,持续理赔作业。反之,则向被稳妥人或受益人奉告拒赔,说清拒赔的理由,并记入拒赔案子登记簿。
第三步:丢失查询。
在丢失查验和审阅各项单证的基础上,包含赴现场实地查询和函电了解,或向专家、化验部分复证。
第四步:核算丢失程度。
在产业稳妥中,须依据被稳妥人所供给的索赔文件或证物核算丢失的数额,以决议补偿的数额。
第五步:损余处理。
损余物资的作价和处理,关系到赔款额度的巨细,也关系到剩余物资的使用。
第六步:给付赔款。
经被稳妥人赞同稳妥公司的理算成果后,被稳妥人即可领款。
第七步:行使代位追偿权。
假如丢失原因属第三者职责时,稳妥人补偿后, 可获得被稳妥人向第三者恳求补偿的权力,代位(代被稳妥人)向第三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