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09 15:37浏览量:654
假造遗言会损失承继权吗
假造遗言情节严重会损失承继权。
网友发问:
老冯有一子一女。不久前,老冯因突发心脏病逝世,生前没留。其儿子知道父亲除有一套住宅外还有6万元存款,为到达多占遗产的意图,便仿照父亲的笔迹书写了一份遗言,遗言的大致内容是“自己身后,一套三居室房子由儿子承继,银行的6万元存款由儿子和女儿按2:1的份额承继”,并加盖了老冯的私章。
尔后,哥哥对妹妹说父亲生前留有遗言,遗产应按遗言切割。妹妹看过遗言内容后以为父亲一向很心爱她,不相信父亲会留下这样的遗言,遂置疑其间有诈,要求做笔迹判定。哥哥只好向妹妹承认错误,赔礼道歉。而妹妹以为哥哥假造遗言,无权再承继父亲的遗产。请问,冯某的儿子假造遗言是否就损失了?
律师回答: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第7条规则:“承继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损失承继权:
(一)成心杀戮被承继人的;
(二)为抢夺遗产而杀戮其他承继人的;
(三)遗弃被承继人的,或许优待被承继人情节严重的;
(四)假造、篡改或许毁掉遗言,情节严重的。”
可见,承继人假造遗言且情节严重的,才损失承继权。何谓“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14条规则:“承继人假造、篡改或许毁掉遗言,侵害了缺少劳动力又无日子来源的承继人的利益,并形成其日子困难的,应确定其情节严重。”
从你所述状况看,老冯的女儿应该不属于缺少劳动力又无日子来源的人,她戳穿哥哥的圈套,其哥哥假造遗言的意图并没有到达,没有给她形成日子困难的严重后果,所以老冯儿子的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不因而损失承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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