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条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07 11:58浏览量:1450
依据《工伤确定方法》有关规则,员工发作事端损伤或许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则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赞同,请求时限能够恰当延伸。听讼小编详细解说其规则。
《工伤确定方法》
依照规则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依据属地准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则的时限内提出工伤确定请求的,受损伤员工或许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端损伤发作之日或许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能够直接依照本方法第四条规则提出工伤确定请求。
第六条 提出工伤确定请求应当填写《工伤确定请求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劳作、聘任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许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包含现实劳作联系)、人事联系的其他证明资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确诊证明书或许职业病确诊证明书(或许职业病确诊鉴定书)。
第七条 工伤确定请求人提交的请求资料符合要求,归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统辖规模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确定请求后,应当在15日内对请求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阅,资料完好的,作出受理或许不予受理的决议;资料不完好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奉告请求人需求补正的悉数资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请求人提交的悉数补正资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许不予受理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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