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补缴社保?依据相关方针,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证部分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托付存档的人员,因各种原因未交纳根本养老稳妥费或有缴费中止状况的(国家及本市规则的不缴费状况在外),能够按程序进行补缴;因为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根本养老稳妥费的,仍参照相关方针规则由用人单位处理补缴手续。
办法/过程
1已退休人员是否能够请求补缴?
《告诉》中清晰,应在“国家规则的劳作年纪内”能够提出书面补缴请求,故请求人应在抵达退休年纪且正式处理退休手续前申办补缴手续。
2个人能够请求什么时间段的补缴?
依照《告诉》要求,在个人提出请求,经存档组织初审资料并报请社保经办组织赞同后,个人能够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根本养老稳妥费。
3用人单位原因形成的中止是否能够经过本《告诉》补缴?
《告诉》中说到,因为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根本养老稳妥费的,仍依照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根本养老稳妥规则>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告诉(京劳社养发[2007]21号)及本市有关方针规则处理补缴手续。
4补缴基数怎么承认?
依据《乡镇员工根本养老稳妥补缴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个人请求补缴根本养老稳妥时,相应年度缴费薪酬基数层次分为以下三档:
(1)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员工月平均薪酬;
(2)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员工月平均薪酬的60%;
(3)补缴年度缴费薪酬基数下限。
5补缴的份额是多少?是否触及补缴系数?是否记个人帐户?
《告诉》规则,补缴时,以自己承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薪酬基数,别离乘以处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员工平均薪酬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员工平均薪酬的比值(即补缴系数),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依照20%的份额交纳。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自己承认的缴费薪酬基数按历年规则的份额计入。
6个人处理补缴应经过什么部分?
依据《细则》要求,已在存档组织个人托付存档的本市乡镇人员,自己可向现存档组织请求补缴;档案联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乡镇人员,由自己向户口所在地存档组织请求补缴;档案联系不在存档组织或用人单位的本市乡镇人员,应依照有关规则在户口所在地存档组织处理个人托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能够申办补缴手续。
7假如个人档案既不在单位,也不在存档组织的,是否能够请求补缴?
依据《细则》要求,档案联系不在存档组织或用人单位的本市乡镇人员,应依照有关规则在户口所在地存档组织处理个人托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能够申办补缴手续。
8那些状况下不得申办补缴?
依据《细则》要求,以下时间段内未交纳根本养老稳妥费的,不得申办补缴:
(1)享用赋闲稳妥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收监履行期间;
(3)处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处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9补缴时是否需求中止在缴的稳妥?
依据《细则》要求,申办补缴过程中,个人的社保联系不需求处理搬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