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唯一继承人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07 06:22浏览量:1794
遗产的承继能够分为很多种状况,有法定承继和遗言承继之分,不同状况,承继人承继的遗产数额是不等的,承继人只要一个其实是比较简单,当同一顺位的承继人有多个的时分就比较复杂一点,那么,你了解什么是指定仅有承继人吗,指定仅有承继人有用吗,今日跟着听讼网小编看看吧。
一、指定仅有承继人有用吗
遗言只要是个人志愿的表现,那么都是合法有用。
二、遗言
所谓遗言是指遗言人生前在法令答应的规模内,按照法令规则的方法对其遗产或其他业务所作的个人处置,并于遗言人逝世时发作效能的法令行为。遗言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言是单独法令行为,即遗言是根据遗言人单独面的意思表明即可发作预期法令结果的法令行为。
2、遗言人有必要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干,束缚行为才干人和无民事行为才干人不具有遗言才干,不能建立遗言。
3、建立遗言不能进行署理。遗言的内容有必要是遗言人的实在意思表明,应由遗言人自己亲身作出,不能由别人署理。如是代书遗言,也有必要由自己在遗言上签名,并要有两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状况下,才干选用口头方法,并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状况免除后, 遗言人能够以书面方法或录音方法立遗言的,所立口头遗言因而失效。
5、遗言是遗言人逝世时才发作法令效能的行为。由于遗言是遗言人生前以遗言方法对其逝世后的产业归属问题所作的处置,逝世前还能够加以改变、吊销,所以,遗言有必要以遗言人的逝世作为收效的条件。
6、假如遗言人没有现实逝世,而是在具有相关的法令条件下,经有关好坏联系人的请求,由人民法院宣告逝世后,遗言也发作法令效能,好坏联系人能够处置遗言当事人的产业。假如在短期内遗言人从头呈现,那相应的产业能够交还遗言人;假如时刻较长,类如超越两年以上以及产业呈现了无法交还的状况,则获益人应当对遗言人的基本生活在其获益的规模内供给协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三、遗言权力行使的束缚
(1)受公民本身条件的束缚。遗言权力的行使首要遭到公民本身条件的束缚。即公民需有遗言才干。它是指被承继人生前在法令上享有的缔结遗言,自在处置自己产业,吊销、修正遗言的资历。这种资历要求公民行使权力时须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干。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11条作出了清晰规则。决议遗言人有无遗言才干的时刻规范,各国民法一般都以为应当以立遗言的时刻为准。也就是说,遗言建立的时刻有必要是遗言人有遗言才干的时刻,遗言人在缔结遗言时具有遗言才干,该遗言才干有用,公民行使吊销、修正遗言的权力时也需具有遗言才干。公民行使遗言权力须出于实在意思表明。即对产业处置的志愿有必要是实在的,而不是因别人的威胁、钳制、诈骗等要素对产业进行处置。
(2)受法令准则的束缚。遗言权力人行使权力还须遭到法令准则的束缚。这是由于在法令赋予公民遗言权力的一起,有必要考虑到立遗言人并不都是品德崇高的人,不必定都能考虑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有固执而乱用遗言权力的或许,法令有必要对遗言权力人作出必定的束缚以削减坏处,使其表现出法令的公正与正义。在我国,遗言权力遭到的法令准则束缚在于:其一,遗言权力人要受法令的束缚,不得违背宪法、婚姻法、承继法等法令规则。如当公民处置的产业超出个人产业规模时,人民法院应宣布无效。假如遗言人以立遗言的方法干与其生计配偶或子女的婚姻自在,并以此作为承继其遗产的条件,此类遗言无效,因它违背了婚姻自在准则等。其二,遗言人行使遗言权力时,不得掠夺法定承继人中需求奉养的白叟和无独立生活才干而又无生活来源的未成年子女以及损失劳动才干又无生活来源的病残者必要的遗产比例。这一法令束缚是养老育幼家庭功能的需求。由于立遗言人与需求奉养的白叟、未成年人、损失劳动才干无生活来源的病残者间有法定的抚育、奉养联系。假如立遗言人行使遗言权力时不给他们必要的遗产比例供养他们,将会形成遗言人逝世后,需他抚育、奉养的人由社会承担义务,而我国现在仍以家庭抚育、奉养为首要途径,因而,法令要求立遗言人建立遗言时考虑到这一内容,假如立遗言人疏忽这一点,那么履行遗言时要表现法令这一束缚准则。首要为没有生活来源、损失劳动才干的承继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比例,然后才干够按照立遗言人志愿分配遗产。
(3)受遗言方法的束缚。我国承继法对此作出了清晰的规则。详细有公证遗言、自书遗言、代书遗言、口头遗言、录音遗言五种方法。遗言人行使遗言权力时将遭到遗言方法的束缚。即遗言人只能在法令预设的五种方法中挑选自己以为适宜的,更能反映自己志愿的一种方法建立遗言。一起须留意每一种方法的详细条件与程序要求。  对公民遗言权力的束缚是十分必要的,公民行使权力时有必要恪守。
所以,其指定行为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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