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的原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16 13:42浏览量:1962
在合同联系中,关于合同实行是很重要的一点,咱们才能在合同发作胶葛之后知道怎样来进行处理合同,那么在合同实行地的准则上详细是怎样进行规矩的呢?这便是咱们需求了解清楚的一点。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合同实行地的准则
1、特征实行地规矩。
此规矩以当事人实行合同特征责任的地点来确认合同实行地,是现在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法。在合同约好的很多责任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责任,只要是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责任最能反映该合同的特征,因此一般以为以此为规范确认合同实行地是恰当的。
2、实践实行地规矩。
最高法院关于民诉法《适用定见》中第18条规矩:因合同胶葛提起的诉讼,假如合同没有实践实行,当事人两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好的实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统辖。
看完本文之后,关于这个问题咱们都清楚了吧,这也是关于合同两边来说都很重要的一点。需求依据相关的规矩来进行确认合同实行地,其间关于准则问题便是咱们需求做好这方面内容的了解。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