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作品可以申请版权登记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10 08:25浏览量:1874
众所周知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著作的作者对其著作享有的权力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它是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曲、绘画、雕塑、拍摄、图片和电影拍摄等方面的著作组成。而在我国施行的是版权自愿挂号,但并不是一切著作都能挂号,那么哪些著作可以请求呢?又有哪些著作不能请求挂号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哪些著作可以请求版权挂号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则的各类著作均可请求挂号。包含:文字著作;口述著作;音乐、戏曲、曲艺、舞蹈、杂技艺术著作;美术、修建著作;拍摄著作;电影著作和以相似摄制电影的办法创造的著作;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著作和模型著作;计算机软件;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它著作。
依据著作权法施行法令第四条的规则,上述著作的含义是指:
(1)文字著作,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办法体现的著作;
(2)口述著作,是指即兴的讲演、授课、法庭争辩等以口头言语办法体现的著作;
(3)音乐著作,是指歌曲、交响乐等可以演唱或许演奏的带词或许不带词的著作;
(4)戏曲著作,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扮演的著作;
(5)曲艺著作,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首要办法扮演的著作;
(6)舞蹈著作,是指经过接连的动作、姿态、表情等体现思维情感的著作;
(7)杂技艺术著作,是指杂技、戏法、马戏等经过形体动作和技巧体现的著作;
(8)美术著作,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颜色或许其他办法构成的有审美含义的平面或许立体的造型艺术著作;
(9)修建著作,是指以修建物或许构筑物办法体现的有审美含义的著作;
(10)拍摄著作,是指凭借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许其他介质上记载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著作;
(11)电影著作和以相似摄制电影的办法创造的著作,是指摄制在必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许无伴音的画面组成,而且凭借恰当设备放映或许以其他办法传达的著作;
(12)图形著作,是指为施工、出产制作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舆现象、阐明事物原理或许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著作;
(13)模型著作,是指为展现、实验或许观测等用处,依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依照必定份额制成的立体著作。
哪些著作不能请求版权挂号
(1)依法制止出书、传达的著作;
(2)法令、法规、国家机关的抉择、决议、指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越保护期限的著作。
可以看到在我国版权自著作创造完结之日起便发生,版权挂号不是获得版权的前提条件,可是版权挂号证明文件是挂号事项的一种开始证明,可以作为主张权力或提出权力胶葛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版权挂号虽然是自愿,可是版权挂号可以更好的保护权力人的权力,如果在版权方面有更多的问题主张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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