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裁定恳求,是指发作人事争议的一方当事人根据有关规则将所发作的争议提请人事争议裁定安排处理的一种活动。当事人提起裁定恳求应当留意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1.恳求人有必要是与人事争议案子有直接利害联系的党政群机关、工作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党政群机关、工作单位和工作人员之间表现为一种行政从属联系,或许是办理与被办理的联系,或树立聘(任)用合同联系。当发作人事争议恳求裁定时,作为单位或工作人员就成为与案子有直接利害联系的恳求人。发作人事争议的当事人若为无行为能力、约束行为能力或许逝世的,能够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代为提出裁定恳求,并参加调停、裁定活动。
2.有清晰的被恳求和详细的申述恳求、现实及理由。
(1)有清晰的被恳求人、详细的裁定恳求,便是处理“告谁”,“恳求处理什么问题”。任何争议发作至少有二方以上的当事人,若作为恳求方的当事人不知道另一方当事人是谁,被恳求人不清晰,就无法处理人事争议,缺少承当职责的主体。一起还要有清晰、详细的裁定恳求,即恳求人恳求人事争议裁定安排需求处理的详细问题。
(2)现实理由。即恳求人提出裁定恳求的现实根据和人事政策法规根据。
3.有必要归于人事争议裁定的受案规模。
恳求人提出裁定的人事争议有必要是归于人事争议裁定受案规模内的争议。根据《
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戎行文职人员法令》以及深圳市有关规则所确认的裁定受案规模为:①聘任制公务员与地点机关之间因实施聘任合同发作的争议;②工作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去职务、
解雇以及实施聘任合同或聘任合同发作的争议;③戎行文职人员与聘任单位因实施聘任合同发作的争议;④按照法令、法规、规章规则能够裁定的其他人事争议。发作上述这些人事争议的当事人就能够提起人事争议裁定的恳求。
企业职工;国家机关、工作安排、社会团体实施劳作合同准则的以及按规则应实施劳作合同准则的工勤人员;实施企业化办理的工作安排的人员;其他经过劳作合同与国家机关、工作安排、社会团体树立劳作联系的劳作者,因劳作联系而引起的劳作争议,归于劳作裁定统辖。国家公务员与单位发作的人事争议包含处置、解雇、降职、革职、年度查核不称职等,应按照国家公务员申述指控规则的程序提出申述。
4.有必要归于人事争议裁定安排统辖。
即须向有统辖权的人事争议裁定安排提出。市裁定委员会负责处理市属单位和市内跨区的人事争议案子;区裁定委员会负责处理区属单位的人事争议案子。
5.恳求人恳求人事争议裁定时,有必要采纳书面方法,即应当向有统辖权的人事争议裁定安排提交书面裁定恳求书。
裁定恳求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①恳求人的
名字、性别、年纪、工作、工作单位和住址、电话、邮编等。假如恳求人是单位,则应写明单位的称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的名字、职务、电话。
②被恳求人的称号,即单位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名字、性别、年纪、职务、联系电话、邮编。假如被恳求人是个人,则应写明其名字、性别、年纪、工作、工作单位和住址、电话、邮编。
③恳求裁定的详细恳求和所根据的现实、理由。
④受理裁定的安排称号。
⑤恳求人签章,并注明恳求提出的日期。
⑥附注:应写明恳求书副本和有关依据资料的份数。
6.有必要在规则的时限内提出。
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权力被损害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统辖权的人事争议裁定委员会恳求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