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检查法令定见
致:×××××所
经检查贵所与×××××公司沈阳市分公司签定的电信归纳事务接入协议,现提出如下检查定见:
一、主张在协议第一条添加1.4,即乙方完结接入固定电话和宽带事务的最终期限为:
二、协议第二条2.2关于“并赞同乙方经过本机房出线,对周边区域进行固定电话、宽带等电信事务接入。”律师以为:《电信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则“从事电信线路建造,应当与已建的电信线路坚持必要的安全间隔;难以避开或许有必要穿越,或许需求运用已建电信管道的,应当与已建电信线路的产权人洽谈,并签定协议;”因而该内容涉及到运用贵所出资并具有产权的电信线路及机房,应征得贵所赞同。
三、主张将协议第三条3.3修改为:乙方担任通讯设备的运转保护,乙方供给的电信服务,应当契合《电信服务标准》规则的服务质量指标和通讯质量指标。甲方申告电信服务妨碍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申告之日起四十八小时修正或许调通。如乙方不能如期修正或许调通的,应当及时告诉甲方,并免收妨碍期间的月租费用。将协议第三条3.4修改为:由于乙方检修线路、设备搬家、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晋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或或许影响甲方运用的,应提早七十二小时布告甲方。因以上原因中止电信服务的,乙方应当相应减免甲方在电信服务中止期间的相关费用。
四、主张在协议第四条4.2后添加:乙方对甲方中止服务时,应提早二十四小时告诉甲方。
五、主张将协议第八条8.3修改为:由于乙方的原因逾期未能完结固定电话装机并注册网络的,应当每日依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许其他费用数额百分之一的份额,向甲方付出违约金。因乙方检修线路、设备搬家、工程割接、网络及软件晋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或或许影响甲方运用的,未提早告诉甲方时应
补偿由此给甲方形成的丢失。
六、主张将协议第十一条修改为:本协议有效期为:()至(),删去协议期满主动连续的约好,由于从法令视点讲,
合同期满两边的权利义务停止,如两边再签定协议,则归于一个新的协议。
以上定见供贵所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