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年前在私人老板哪里上班导致大腿粉碎性骨折,因为当时在医院没有说是因伤导致的,后来出院老板给了半年营养费和误工费一共是三万块钱就说好了还去他那里上班,期间因为恢复的不是很好又做了一次手术老板给了一万块钱。一共做了三次手术,老板一起给了将近五万块钱。去年可以上班了我给老板打电话想去上班,他说因为疫情原因公司不忙让我在家里好好休息,然后因为我要生活就去别的地方上了大半年的班。后来找老板要赔偿的时候,老板说他已经给了给了三万块钱了,就不想给了。然后我想问一下有多大几率可以胜诉,然后大概能拿到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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