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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未与本人协商的情况下,分别在公司微信群和邮箱发一份没有盖章的公告,公告内容为,公司经研究业务调整,现在撤掉投标部门并入工程部门。直接通知部门人员工程部门接受工作安排。请问,这公告是否有效。公告文本的时间落款是发微信前一周的时间。

劳动争议福建省-厦门市2023-04-24 14:02:4113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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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男律师
    月帮助0
    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如果未经协商擅自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应当视为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不能提供符合条件的工作内容。
    回复于 2023-04-24 14:10:1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6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4-24 14:20:59 咨询他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341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公司的这份公告是没有效力的
    回复于 2023-04-24 14:45:1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8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进行赔偿。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04-24 17:52:02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766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公告是有效的 ,如果不服从单位安排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支付加班工资,补交五险一金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3-04-24 23:27: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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