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3年11月8号入职一家个体私营美容院,应聘时要求提供住宿,老板给我租了一个小房子,当时说在2023年11月27号正式开业,期间每天补助50元,但是一直拖到2024年1月1日开业,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想不干离职,可以直接离职吗,还有老板以租房子为由,说要是离职得赔偿租房子的钱,这个钱我需要陪吗,因为当时我的要求是提供住宿才来这里干的,应该属于我的福利待遇吧
劳动争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2024-01-01 10:53:07150*****604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