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住建局下面一个物业上班3年(单独成立一个物业公司)今年住建局把手里所有小区给移交到当地政府街道 。街道找了一个第三方的物业公司接手来运行的,新物业公司给工资降了 ,现在不认可这个工资。 诉求就是要求上一家赔偿我上班这几年的双倍赔偿金 。 目前还在原岗位上着班。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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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传超律师月帮助1人山东宁泰律师事务所你与谁成立的劳动关系,你就去问谁去要钱。回复于 2024-06-25 15:08:23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4-06-25 15:18:33
我是要跟上一家要赔偿金。现在上一家不肯给,我已经到劳动局去投诉要求他给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我走仲裁需要哪些手续,或者要哪些证据,有律师说这是政府移交不好仲裁,仲裁也会偏向政府,还有我现在还需不需要继续呆在这个原岗位继续上班。继续上班是不是代表我认同进物业降工资的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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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06-25 15:20:39
个人建议继续工作,事情一项一项解决,如果需要一揽子解决,要把目前的工资一并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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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4-06-25 15:43:42
我现在不想呆在原岗位继续上班,是不是代表自己离职,就不能劳动仲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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