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岳父于2024年3月15日在广州市黄浦区一个工地干活时,左手手指不小心受伤,该单位因为没有给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只购买了一份团体意外险,所以没有给我岳父申报工伤,只安排其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去做伤残鉴定,据我了解,这个伤残鉴定与工伤鉴定标准相差太远,也不适用他目前的情况,于是自己按照工伤标准做了一次鉴定,鉴定结果是①左小指伸肌腱断裂,②左小指末节缺损,③左拇指、食指远端软组织损伤评定为10级伤残。 目前该公司以我岳父在其工地干活时间不长,劳动合同为劳务合同,保险公司不承认工伤伤残鉴定为由,不与我岳父商谈工伤赔付事宜。反复要求我岳父做人身保险伤残鉴定,请问
律师回复
劳动争议热门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
你好。我十四天前入职安踏销售。让我买工服是2.5折。现在总让加班没有加班费。我不想干了会不会让我原价买
-
律师你好,我于2025年7月份与目前就职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10月份出国,由于工资拖欠及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等问题,我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公司要求我赔偿出国期间的护照、签证、机票以及在国内的差旅费,我能否拒绝?
-
老板拖欠工资 现在是2026年1月9号,2025年10月份的工资还不给发 闻就是等着 一直拖欠
-
我2011年7月入职中铁十七局到2020年11月离职,离职原因就是工资发放不及时,现在好几年过去了,今天刚听说我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离职补偿,现在还可以申请么,过了时效没
-
申请人于2022年2月入职被申请人公司从事客户工作,约定日工资底薪4000元+提成。2025年12月6日被申请人主动跟申请人协商离职,被申请人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共计23253.82元。申请人多次协商未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现在公司跟我协商要我主动离职,不然要清算我工作这几年来的过失,说我的过失都够补偿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