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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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律师月帮助696人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2024年,海南的产假规定如下: 1、基本产假:女职工生育期间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包括产前15天休假。 2、增加产假:根据《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 3、难产假:如果遇到难产,产假会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生育多胞胎的情况下,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会增加15天。 5、流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以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可以享受42天产假。 6、陪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 7、育儿假: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日的育儿假。 产假申请流程: 1、女职工根据需要填写《女职工休生育假申请表》。 2、部门核准、签字、盖章。 3、人事处审核同意。 4、休生育假。 5、修完生育假需要填写《女职工生育假销假申请表》。 6、部门核准、签字、盖章。 7、人事处审核同意。 综上所述,海南省女职工的产假天数可以达到190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加上海南省额外增加的三个月产假。具体的产假天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在需要时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政策发布机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回复于 2024-07-19 16:20:09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