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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之前从事的单位签订第三方劳动合同,2018.04月签订属于公益岗位开发,18年8月份第三方人力资源发放4-6月份工资,人社局发放第二季度补贴。有银行的工资流水可以证明。但是社保是从2018.07月才开始购买。现在辞职了,我要求补缴之前3个月的社保。但是人力资源公司那边不承认,说他们说7月份签的合同。但是又不拿出来

劳动争议安徽省-淮北市2024-07-23 17:10:0415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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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81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只要有证据证明你在那工作的年限可以直接去社保局投诉,要求补交。
    回复于 2024-07-23 18:27:3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73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7-23 19:09:54 咨询他
  • 蒋珊律师
    月帮助20
    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7-24 13:00:5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87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7-24 20:37:4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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