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老公是在西安做工程类的,公司在本项目未完成之前需要调我老公去海南,因为目前我还在哺乳期内,且家里有两个宝宝,家里人手安排不过来,我老公也向公司说明了情况,积极向公司协商,公司意思是不想去的话,赔不了N+1,只给两个月,我老公在公司已经五年了,我老公不同意,目前公司直接发了调令,去海南报到,不然直接停薪停职,我想问下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吗?毕竟我们的情况突然调去海南,会对我们生活影响很大,如果我们想要仲裁,申请N+1,可以成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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