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发生的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福建省福州市,我就职于央企,已提交离职申请,正式离职时间为2026年1月9日。 2. 目前的情况:我2025年全年在岗履职,绩效系数1.0且获得公司晋升,公司有14薪约定(年终奖为年薪组成部分)。员工手册仅写“年终奖发放前离职原则上不予发放”,无明文规定全年在岗离职不发,HR以“年终奖发放日期在1月之后,我赶不上发放”为由拒发年终奖。咨询律师后,被告知仲裁胜诉概率小,建议干到年后,但我已收到泰禾正式offer无法延后离职。 3. 您的疑问或诉求:想确认该模糊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有无其他维权方式能争取到年终奖?若与公司协商,该以哪些法律点或证据作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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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2994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1. 先判断年终奖性质:如果确系年薪组成部分且公司按业绩发放,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加班加点等情形应按劳动合同和员工手册执行;若在职期间符合条件应当支付。模糊条款若仅写“年终奖发放前离职原则上不予发放”,可构成不明确条款,需结合实际执行、发放规则及一贯做法来认定。 2. 霸王条款与否:劳动者权益应受保护,若条款含糊且未明确触发条件、流程、证据标准,属于不公平或约定不明的情形,可能被认定为不合理条款。需看公司是否以单方口头解释替代书面规则,是否存在滥用权利情形。 3. 维权路径与证据:优先与公司书面协商,主张劳动报酬的法定支付义务,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绩效记录、晋升通知、年薪构成说明、历次发放记录等;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支付未发放的年终奖及相关利息。 4. 证据与策略要点:收集岗位绩效评分、公司年度考核办法、14薪结构的书面证明、董事会或管理层对年终奖的批示或口径演变记录、发放模板、往年实际发放情况等。若存在以离职时间点为由拒发但未事先书面通知或公告的情形,可主张程序正当性。 5. 如需对抗性谈判:在协商时以劳动报酬的性质、合同及员工手册的相关条文、以及公平原则为核心,争取一次性支付或将发放日期延后到你离职后合理时间内完成,必要时明确利息及补偿。 6. 风险提示:若确已签署离职并且公司已明确拒发,胜诉概率需结合证据与举证责任,建议在正式离职前尽量用书面方式留存证据并尽快提交仲裁申请,以免时效丧失。回复于 2025-12-26 09:29:18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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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365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回复于 2025-12-26 11:12:00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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