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企业社会保险登记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27 04:20浏览量:2953

处理时限
对缴费单位填写的社会保险挂号表、供给的证件和材料,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应当即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阅结束;符合规定的,予以挂号,发给社会保险挂号证。
申办目标资历:
1、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自收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同意树立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请求处理社会保险挂号。
2、跨区域的单位,其社会保险挂号地由相关区域洽谈确认。定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确认挂号地。
3、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组织的,分支组织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独自请求处理社会保险挂号。
申办材料:
1、工商行政办理机关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同意树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能监督部分验发的组织组织一致代码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税务挂号证;
5、劳作和社会保障部分批阅的劳作工资手册;
6、员工工资发放表;
7、员工与企业签定的劳作合同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处理程序:
1、单位提交请求,填写《社会保险挂号表》和供给证件材料;
2、社保经办组织审阅单位报送的材料;
3、社保经办组织经审阅无误后,树立参保单位、人员根底档案,核发《社会保险挂号证》。
处理根据:
《社会保险挂号办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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