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14 01:23浏览量:513
   网友问:我母亲逝世时说把房子给我弟弟,其时在场有我父亲和弟弟,口头遗言有用吗?
北京律师回答:依据法律规则,遗言人在危殆情况下能够立口头遗言。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不然口头遗言无效。
依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的规则,结合医院的住院病历,宣布了署理定见,现扼要归纳如下:口头遗言的四个要件是:
1、被继承人处于危殆时间;
2、认识清醒(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
4、意思表明实在。当危殆时间往后,应当用其它(录音、代书等)方式建立遗言,口头遗言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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