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端职责的概念】医院漏诊应承当民事职责
案情介绍:原告于2001年9月27日因路途交通事端受伤到被告的外科住院医治,入院确诊:1、头皮挫裂伤;2、左肩关节半脱位伴肩胛骨骨折;3、左胫骨髁间隆突骨折;4、左膝关节脱位。被告对原告实施予跟骨牵引、清创缝合、抗感染、消肿等惯例处理,于同年10月15日请上一级医院专家会诊后走左膝穿插韧带开裂修补术,原告于同年11月3日出院。2002年11月6日按医嘱到该院行取钢钉手术时,发现左下肢短3cm,陈旧性左髋关节骨折脱位,医师奉告原告取螺钉已无重要意义。尔后,原告要求被告
补偿因医疗事端所形成的丢失,原、被告两边经洽谈托付当地市级医学会对被告的医疗行为是否是医疗事端进行判定,市级医学会于2004年3月26日作出判定剖析:1、左髋关节脱位骨折是事端形成的;2、某医院在医治过程中存在漏诊;3、漏诊与患者的人身危害无因果联系;4、不构成医疗事端。判定结论:本例不构成医疗事端。
由于原告要求被告补偿丢失并付出判定费用,被告回绝补偿,两边引起胶葛,原告向法院提申述讼。原告据此恳求法院;判定被告承当左全髋关节置换手术的
医疗费用40000元;判定被告补偿原告从2001年11月3日起至今三年时刻的误工费计14564元;持续医治的误工费、护理费、住院膳食补助费、
交通费和养分费计26000元;付出原告伤残补助费16000元;4 被告承当事端判定费2500元、交通费159元、法医判定费2000元;被告付出精力抚慰金10000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当。
[裁判关键]
原告在发作交通事端后入住被告单位医治,原、被告之间是一种医疗服务合同联系。被告作为医疗单位有必要严厉遵守医疗卫生办理法令、法规、部门规章和医治护理标准、惯例,严厉依照有关程序进行查看及医治,由于被告在诊治过程中没有对原告进行全面查看,导致对原告的左髋关节危害存在漏诊行为,该行为尽管不构成医疗事端,可是被告对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
违约行为应当承当违约职责,即对与漏诊有关的丢失应当承当补偿职责。法院判定被告漳平市某医院补偿原告苏某医疗费256.2元、误工费9646.17元、交通费159元、判定费1500元等11561.37元。
[分析]
本案为一同由于被告方的漏诊导致的医疗服务合同胶葛案件。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告的差错行为是否应当承当民事职责
本案中被告的差错与漏诊与患者的医疗成果之间存在必定的因果联系,因而责令其承当民事职责是合理的。依据民法理论,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行为的民事职责有四个构成要件:①危害现实;②行为违背法令;③违法行为与危害成果有因果联系;④行为人有差错。有必要一起具有以上4个条件,行为人才承当此侵权的民事职责。因而,违法行为与危害成果的因果联系有无,是责令行为人是否承当民事职责的条件。在本案中,
医疗机构的漏诊与患者的医疗成果之间存在必定的因果联系,因而,责令该医疗机构承当民事职责是合理的。本案中被告的差错归于民法通则关于差错职责的有关确定。由于片面的忽略导致没有查明的渎职行为。行为人对其行为的成果应当预见到但末预见到,或许尽管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作,致使形成危害成果。民法意义上的漏诊,以当事人具有片面差错为要件。本案法院在审理后确定患者的医疗成果与被告的漏诊有直接的联系,现已清晰了本案具有因果联系的性质。所以依据法令规定,具有危害补偿的构成要件。
被告应当承当民事法令职责。
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如呈现相似胶葛,首先要跟医疗机构进行充沛的洽谈,找到一条处理的最佳计划,不要影响病况的进一步医治;一起对是否向法院申述的问题不要匆促作出决定,最好找具有必定医学知识的律师进行咨询了解,做好充沛准备,避免花了钱又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