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讼网网友咨询:
我妹妹与妹夫于两年前下岗,至今二人都没有正式作业,妹夫好吃懒做,有些游手好闲,上个月被我父亲(老丈人)当场捉住与一社会女同宿(因属婚外情),妹妹知道后坚持离婚。男方赞同离婚,二人有一子八岁,男方乐意抚育。有一房,男方想要,可是无钱(借不到),可是成心延迟。女方也想要房,也有钱(能借到)。买房时分女方家赞助较多(没依据)且成婚时带入产业现金14000元(没有依据)日子过程中已花掉。还有债款5000元,是女方爸爸妈妈的(没依据)。想请问:
1、假如女方申述离婚法院会把房产判给男方吗?(男方抚育孩子)
2、男方没有作业,假如房子判给男方,法院是否会酌情削减男方应给付女方的应得部分?
3、上述没有依据的金钱靠会怎么处理?
4、对女方来说最坏的判定是怎样?
听讼网律师回复:
1、该房产如是在婚后购买的,应属夫妻两边一起产业,切割时应均匀切割;如是在婚前一方购买的,应为个人产业,在离婚不进行切割。
2、子女归谁抚育不影响产业切割,不能由于抚育小孩,就多分。
3、《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起产业由两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产业的具体情况,照料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准则判定。
4、无依据的建议,法院很难支撑。
5、子女由男方抚育女方付出抚育费、一起产业均匀切割、一起债款一起承当。如女方有依据男方有第三者,在离婚时可要求精力危害。
听讼网上海邢伟听讼师回复:
该房产如是在婚后购买的,应属夫妻两边一起产业,切割时应均匀切割;如是在婚前一方购买的,应为个人产业,在离婚不进行切割
假如是婚后产业的话则面临着切割问题,一种可所以一方要房,
补偿另一方必定的钱款,还有一种可所以将房子拍卖后,以钱银方法切割。
从小孩的抚育问题上,出于有利于生长孩子生长的视点来看,判给男方显然是不太适宜的,在这个问题上应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