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关系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16 17:44浏览量:1634

1、经办组织与医疗组织、辅佐用具装备组织应在相等洽谈的基础上签定服务协议,并发布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组织、辅佐用具装备组织的名单。
2、经办组织不准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劳作保证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组织、辅佐用具装备组织能够免除服务协议。
3、医疗组织、辅佐用具装备组织不按服务协议供给服务的,经办组织能够免除服务协议。
拜见:《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发布日期:2003年4月27日
履行日期:200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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