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日是怎样确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0-12 06:13浏览量:1126
债款重组可能发作在债款到期前、到期日或到期后。债款重组日也称债款重组完结日,即债款人实行协议或法院裁决,将相关财物转让给债权人、将债款转为本钱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端履行的日期。
[例6-1]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1 000万元,到期日为2001年5月1日。甲企业发作财政困难,经洽谈,乙企业同意甲企业以价值900万元的产制品抵债。甲企业于2001年5月20日将产制品运抵乙企业并处理有关债款免除手续。在此项债款重组买卖中,2001年5月20日即为重组日。
假如甲企业是分批将产制品运往乙企业,最终一批运抵的日期为2001年5月30日,且在这一天处理有关债款免除手续,则重组日应为Z001年5月30日。
沿袭的材料。假如乙企业同意甲企业以一项工程总造价为900万元的在建工程偿债,但要求甲企业持续按计划完结在建工程,那么债款重组日应为该项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且处理有关债款清偿手续的当日。
沿袭的材料。假如乙企业同意甲企业将所欠债款转为本钱,甲企业于2001年5月25日办好增资同意手续并向乙企业出具出资证明,则2001年5月25日即为债款重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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