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法律小常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24 13:50浏览量:2286

时下,不时的有朋友向本律师咨询相关的交通事端补偿相关事宜,本律师结合办案中相关司法实践,概括以下几点处理交通事端处理法令小常识,以供读者参阅.
1、交通事端案子的一般处理程序<交通安全法74条>
对交通事端危害补偿的争议,当事人能够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称交警部门的事端科)调停,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停,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许调停书收效后不实行的,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94条,当事人对交通事端危害补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共同恳求事端科调停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端认定书之日起10天内提出书面调停请求.
2、交通事端人身伤亡、财产丢失怎么补偿<交通安全法76条>
机动车发作交通事端形成人身伤亡、财产丢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超越职责限额的部分,依照下列方法承当补偿职责:
(一)机动车之间发作交通事端的,由有差错的一方承当职责;两边都有差错的,依照各自差错的份额分管职责。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作交通事端的,由机动车一方承当职责;可是,有依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背路途交通安全法令、法规,机动车驾驶人现已采纳必要处置办法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职责。
交通事端的丢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成心形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当职责。
3、交通事端受害者能够得到哪些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03]20号第17条之规则:
1、受害人因交通事端遭受人身危害,因就医医治开销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削减的收入,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膳食补助费、必要的养分费,补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补偿。
2、受害人因交通事端致残的,其因添加生活上需求所开销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丢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丢失,包含残疾补偿金、残疾辅佐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恢复护理、持续医治实践发作的必要的恢复费、护理费、后续医治费,补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补偿。
3、受害人因交通事端逝世的,补偿义务人除应当依据抢救医治状况补偿上述第一款规则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补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逝世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处理丧葬事宜开销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丢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