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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 入职一家公司,3月底开始使用期,4月30当天通知没过试用期 理由如下您于2024年3月28日入职新琪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 试用已满1个月,综合您试用期间整体表现考评为工作主动性、 业务技能未达预期,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现决定于2024年4 月30日停止试用并与您解除劳动合同,请于2024年4月30日 之前办理好交接手续,谢谢配合! 我是做it运维的工作时兢兢业业,没有公司带来损失,请问律师 公司这种行为是否合理, 根据劳动法是否有补偿金,4月工资应该什么时候发,

劳动争议江西省-吉安市2024-05-09 13:39:4618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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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84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违法辞退,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5-10 00:05:4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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