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本人在2022年9月22日入职。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工作,本人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八个月,在2024年5月22日公司说辞退我并且赔偿一个月补偿金,本人拒绝,让公司按照劳动法执行补偿金。2024年5月25日,发送一一张通知书,让我调动工作地点至广州白云区,本人不同意,公司单方面通知我调动地点,并说2024月5月27日不到岗报到视为自动离职。本人2024年月27日已到线下劳动局发起调解申请,公司以我这几天不上班报到旷工为由,视我为自动离职。

劳动争议广东省-佛山市2024-05-29 16:49:02185*****776

分享

律师回复

  • 肖奥律师
    月帮助303
    重庆开林律师事务所
    您好,公司调岗需要和职工协商一致,没有经过职工同意,公司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公司以员工不同意算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回复于 2024-05-29 16:54:54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05-29 16:56:20

      他现在以我旷工为由呢?我该怎么做?

    • 律师回复: 2024-05-29 16:59:50

      继续在原单位上班,如果公司要求你变更岗位,要求公司和自己协商一致,如果不一致,要求公司出具辞退书,公司不愿意协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用户追问: 2024-05-29 18:38:43

      原单位无法继续上班,打卡地点,工作,工作群全部撤销了

    • 律师回复: 2024-05-30 10:15:13

      公司不愿意协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田鹏律师
    月帮助11
    湖北紫霄律师事务所
    按照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单位做法不符合规定
    回复于 2024-05-29 16:58:00 咨询他

相似问题解答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