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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职期间为2024年10月9日当天签订了劳动合同 后在20242024年10月10日出差前往广州去广州注册的公司前去培训学习,培训过后本人觉得长期出差切报销制度不合理电话跟袁洁提了离职,也当面跟广州的同事说了离职,2024年10月11日返回北京,并在2024年10月因要求提交了离职申请以及报销的明细 但直到现在还总是以领导不签字拒绝下发工资补助以及报销

劳动争议北京市2024-11-19 16:55:37176*****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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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64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拖欠时间比较长的建议向当地的劳动局举报。
    回复于 2024-11-19 17:02:35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41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可以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11-19 17:21:1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7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您已书面提出离职并完成交接,单位应结清工资和报销。若单位拒付,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11-20 07:09:3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282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需要按约定的支付完整报酬,拖欠工资,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11-20 20:10: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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