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优先权有什么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5-05 23:04浏览量:612
建议优先权的前提条件
是已在一个成员国内正式提出恳求。所谓正常国内恳求就是指可以确定在该国提交恳求日期的全部恳求,而不问该恳求成果怎么。凡按照任何成员国国内法或成员国之间签定的双方或多边条约规则归于正常国别的恳求。
恳求优先权的期限
创造专利和实用新型的优先权恳求期限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的优先权恳求期限则为6个月。上述期限从第一次提出恳求之日起算,提出恳求的当天不计入期限入内。假如期限的最终一天是被恳求维护国家的法定假期或主管机关当天不处理恳求,则该期限应顺延至这今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与第一次恳求内容相同的恳求,后来又在同一国家被提出时,假如前一次恳求已被撤回、抛弃或驳回,并没有提供给大众审理,也没有留传任何不决的权力,而且也没有成为恳求优先权的依据,则后来的恳求应被认为是第一次恳求。其提出日期应该作为优先权期限的起算期,前一次恳求不能成为恳求优先权的依据。
如依据以实用新型恳求为根底的优先权在一个国家提出外观设计恳求时,其优先权期限应与对外观设计规则的优先权期限相同;在一国以创造专利恳求为根底的优先权在一个国家提出实用新型恳求也是答应的,反之亦然,优先权恳求期限今后以恳求的期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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