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公平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26 21:21浏览量:611
在签定合同之前没有看清楚合同的内容,或是合同签定之前被要挟签定不公正的协议等等,这份合同严峻了失衡了,导致其间一方的利益遭到严重的危害。那么,合同不公正有用吗?听讼网小编带你了解下合同常识。
合同不公正有用吗?能够恳求无效。依据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
(一)因严重误解缔结的;
(二)在缔结合一起显失公正的。
可吊销合同与吊销权
可吊销合同是指契合法令规则可吊销条件的合同。《合同法》规则的可吊销的条件是该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
(一)因严重误解缔结的;
(二)在缔结合一起显失公正的。
一方以诈骗、钳制的手法或许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实在意思的情况下缔结的合同,受危害方有权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组织改变或许吊销。”
吊销权是指当详细的合同契合法令规则的可吊销条件的景象下,合同当事人所获得的权力。但可吊销权是有期限约束的,超过了法定期限不行使,该权力消除。
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吊销权消除:
(一)具有吊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吊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吊销权;
(二)具有吊销权的当事人知道吊销事由后清晰表明或许以自己的行为抛弃吊销权。”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抛弃其到期债务或许无偿转让产业,对债务人形成危害的,债务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吊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显着不合理的贱价转让产业,对债务人形成危害,而且受让人知道该景象的,债务人也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吊销债务人的行为。
吊销权的行使规模以债务人的债务为限。债务人行使吊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担负。
第七十五条吊销权自债务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吊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作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吊销权的,该吊销权消除。
如遭到不妥合同协议,能够经过法令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力,详细的能够咨询相关的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