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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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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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甲方具有我国商标局注册的注册/请求注册的附表一所列商标(以下总称“本合同商标”),鉴于乙方期望受让权力,甲乙两边签署商标
转让协议如下,本合同中,甲方和乙方合称“两边”,独自称“一方”。
第一条 确保
1、甲乙两边许诺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好行为的合法资历,合同约好行为的施行不形成任何第三人权益的危害。
2、甲乙两边许诺为本合同所触及的全部财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权益的合法享有者或授权运用人。
3、甲乙两边承当根据违背上述确保所导致的全部职责,包括
补偿对方因而而遭到的全部丢失,包括直接的和直接的。
第二条 转让内容
1、甲方将本合同商标按本合同约好转让乙方。
2、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日内,甲、乙两边应当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本合同商标的转让请求。
商标转让请求由乙方处理,向商标局处理商标转让所需费用由乙方承当。但甲方应当活跃合作,依照本合同的规则和商标局的要求,供给处理商标转让所需文件和手续。
3、本合同签定的一起,甲方在上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本合同商标的转让请求书上加盖企业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依照本合同商标数量向乙方供给以下文件:
(1)加盖甲方公章的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甲方公章的本合同商标《商标注册证》/《注册请求受理告诉书》复印件。
前述商标转让请求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并核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甲方应当在该告诉书核发后5日内向乙方交给本合同商标《商标注册证》/《注册请求受理告诉书》原件。
4、甲方向乙方确保是上述商标的注册全部人和请求人,确保该权力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答应别人运用或作为典当。
5、甲方许诺向乙方告诉
转让商标中被驳回、被贰言或许被争议的实在景象,其间因而发作的费用由甲方承当。在商标转让后,如本合同商标发作被贰言、被争议等景象,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当。
6、甲方向乙方确保,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前,不存在以甲方注册或许处于请求过程中的其他与本合同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商标(包括全部类别的注册请求;不管是否构成相似产品/服务项目),或许其他或许危害乙方权益的商标。